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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明年可以D股在德交所上市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7-1-2 8:48: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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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交易所於2017年第二季起,中国企业以人民幣计价股票可以作为D股,在法兰克福上市,目前预计将有10至12间中国企业D股上市。

D股上市需要获得中国和德国监管部门的批准,在中欧国际交易所(CEINEX)上市。CEINEX由德意志交易所及两间中国交易所合资建立。

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发行D股来进行IPO(首次公开募股),或在中国已经上市的基础上增发D股。

12月27日,由江苏省证监局、金融办、发改委及苏州高新(600736)区管委会等共同主办的“创业投资与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展望论坛暨苏州金融小镇发布会”,在苏州高新区举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闕波在讲话时指出,中欧所要把人民幣產品带到欧洲市场,明年上证所的重点工作就是在中欧所发行D股。“将来苏州金融小镇的企业不仅能在沪深交易所、股转市场发债、融资,也可以到境外筹资。”闕波表示。

根据闕波在发布会现场展示的PPT介绍,D股指註册在中国境內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欧所上市的股票,直接在中欧所发行,类似於香港h股,是中欧所重要的人民幣產品之一。

其中,D股的目標发行人为中国大陆A股蓝筹上市公司,以及高技术创新型中国大陆公司,行业领军企业。

上市模式方面,闕波指出,中欧所支持多种D股上市模式,包括IPO(首次公开发行)、“A+D”模式,即同时在德国发行D股和中国大陆发行A股。

法律依据方面,D股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大陆的《公司法》,D股发行必须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规则依据德交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团)规则。而D股的上市和交易场所为中欧所/德交所;交易结算系统为德交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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