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即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劳务费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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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不超过16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1、本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所称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2、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表中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成本、损失)的所得额。
4、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