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那么一份工作,年入百万元是很平常的事,但如今却可能面临尴尬出局的境地。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第二条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而这项有关适用范围的界定,被认为是“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的信号。
曾年入百万不是梦
在年入百万的各人群中,职业打假人就位列其中。即便有的打假人此前不懂法,不懂各种专业知识,但其打假技能、手段以及对消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都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变得纯熟。
据此前媒体报道,草根出身的刘艳清在“入行”15年后,通过自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拜师钻研珠宝鉴定,已组建起一支约10人的专业打假团队,每次与大商场“过招”基本也都能赢下,获赔率超90%。而其本人年入也能近百万。
此外,也有“入行”多年的职业打假人表示,在这个行当,一年收入上百万元很正常。
当时,此类新闻被曝出的时候,很多人也是蠢蠢欲动,想尝试一下。但国内知名财富管理机构嘉丰瑞德的金融分析师表示,年入百万的工作并不好做,法律知识和职业技能都需要有,如果不具备,还是脚踏实地组好现在的工作,或是通过理财,如配置国债、稳利精选组合投资计划等增加额外收入。另外,这份工作其实是夹缝中“求生存”。
存道德瑕疵饱受争议
百万年薪背后的职业打假人其实饱受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就在于道德。
有人认为,职业打假者是“知假买假”,表面上看起来是在为消费者争取权益,不让其他消费者上当受骗,但实际只是为了“赔偿款”。
另外,也有商家表示,职业打假者其实是借机敲诈,这些人往往会开出比商品价格高几倍的赔偿额。当然,也有人背后收钱和商家私了。
所以,在此前涌现出的一大批职业打假人中,有些人已在争议中退出,其余很多“坚守岗位”的,已开始合作成立公司,谋求转型。
出不出局影响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