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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作者:anjing 更新时间:2012-10-20 9:57:51 点击数: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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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的金额与数量有何规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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