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保险单所承保的标的为在物质上被视为纸张的各类纸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纸张、纸板、纸浆、纸制文具及纸制工艺品。
本保险承担以下两种风险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1. 火灾:指被保险纸制品由于外来火源的作用,在时间上失去控制,进而在空间上制造出足够的燃烧面积和足够的热量,导致物质失去正常状态并达到我们称之为火灾的程度。
2. 暴雨:指在暴雨过程中,由于大量的雨水在短时间内积聚,导致地面及地下水位迅速上升,对纸制品造成浸泡、冲刷等损害。
本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保险单所承保的纸制品的保险价值为其发票金额或成本价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之较大者。
本保险的费率将根据具体的风险情况而定,并将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注明。
1. 保险人仅承担以上列明的两种风险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 对于在运送、仓储等过程中的损失,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需定期向保险人提供有关纸制品的库存量、价值等详细信息,以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4. 本保险单不承担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等风险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1. 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