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场外期权快速发展,监管连续出手
自去年以来,场外衍生品业务在国内快速发展,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的相关业务也迎来井喷,2017年结构性牛市行情更是使得私募基金场外个股期权需求大增。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不少问题,尤其是投资者适当性的监管问题。
今年4月初,证券业协会创新部通知券商,自2018年4月11日起暂停券商与私募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券商不得新增业务规模,存量业务到期自动终止,不得续期。
4月12日,证监会通过官网发布了对于场外个股期权的风险警示。警示文章主要针对的是没有正规金融业务资质,却向客户提供场外个股期权交易服务的平台,证监会表示,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
继券商暂停与私募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后,4月16日多家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窗口指导,暂停与私募的商品类场外衍生品业务,也就是涉及私募的商品类和股票类场外衍生品业务被一刀切全部暂停,场外期权的监管风暴正式刮起。
5月31日,场外期权新规正式出台,不设过渡期,5月底正式执行。强化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将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并明确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并于5月28日起正式执行。
从监管层收紧券商与私募基金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来看,主要原因在于部分私募基金存在分拆份额的违规情况,涉及到“投资者适当性”的监管问题。根据场外期权规则,仅允许机构参与;但由于杠杠倍数高,可进行对冲风险,不少私募为吸引个人投资者,采用“出借通道”方式绕开监管层关于个股期权的要求,降低了参与门槛。
一直以来,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暂停商品类场外期权,只是窗口指导,但对市场造成较大冲击。“我们公司很久不能开展业务了。”一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