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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12-26 9:35: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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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对《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作出批复。批复称,上海的城市规划、建设与发展,要立足国际国内和本地实际,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

国务院批复主要围绕上海继续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塑造城市特色风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健全城市管理体制等几个方面展开。批复指出,《总体规划》是上海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上海市政府要抓紧深化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功能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指标和任务要求。

《总体规划》要求上海坚持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负增长,牢牢守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底线,着力治理“大城市病”,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途径。同时要求“到2035年,上海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左右,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200平方公里”。

华东师范大学紫江特聘教授张雷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上海在人口规模、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城市安全等方面均要有大作为。在综合治理的前提下,上海应有自身特色的创新、人文、生态,要走卓越的转型发展之路。尤其是要将各种高新技术运用于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中去,这对保障上海这一国际性城市的运行与管理,具有战略意义。

“与有些城市发展纲要中更多强调产业、经济不同,上海此次中长期总体规划,对精细化管理、生态文化引导等提得比较多,这表明上海已经到了城市建设的中后期或成熟期,不再是重简单建设的阶段。”张雷说。

《总体规划》要求,上海应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功能定位和资源环境条件,提升主城区功能等级,完善新城综合功能,促进新市镇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形成“一主、两轴、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间结构和“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的城乡体系。要从长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角度,充分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分工协作,构建上海大都市圈,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张军对证券时报记者说,从规划中对建设用地、人口控制的表述来看,上海的非核心功能区今后可能加速向浙江、江苏的邻近城市转移,上海全面转型以及建设上海大都市圈,不能仅在上海的行政区划里做文章。资源流动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未来二三十年,上海必定要与周边城市加以衔接,其相对应的交通、通勤网络将会得到更大重视。

张军强调,任何城市的发展规划,都不是单纯的计划或行政指令,它总是根据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不断调整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浦东大开发时,有谁想到过上海的总人口会超过2000万?”记者发现,《总体规划》指出上海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构建空间留白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规划的适应性。”对此,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建中认为,这对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对从事地下工程、地铁建设等产业可能形成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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