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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入门知识】2017年最新B股交易规则一览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8-3 10:48:5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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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

投资者如需买卖深、沪证券交易所B 股,应事先开立B股账户。

B股开户步骤:

第一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其原外汇存款银行将其现汇存款和外币现钞存款划入证券商在同城、同行的B 股保证金账户。

境内商业银行向境内个人投资者出具进账凭证单,并向证券经营机构出具对帐单;

第二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本人进账凭证单到证券经营机构开立B 股资金账户,开立B股资金账户的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

第三步:凭刚开立的B股资金账户到该证券经营机构申请开立B股股票账户。

上市条件

1.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时,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发起人出资总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拟向社会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其拟向社会发行股份的比例达15%以上; 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改组设立公司的原有企业或者作为公司主要发起人的国有企业,最近3年连续盈利。

2.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申请发行B股时,应具备的条件: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符合国家有关利用外资的规定; 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的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公司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有企业改组或者国有企业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公司,可以连续计算。

3.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增资发行B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深市逢每周六、日及国内和香港公众假期休市。沪市为双休日和上交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交易单位:委托买卖及清算的价格以一股为准。深市B股买卖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不足100股的零股可以卖出,但不可买进。沪市B股买卖数额一手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不足1000股的零股可以卖出,但不能买进。

交易价位:深圳B股交易以港币计价,价格的升降单位为0.01港元。每笔有效委托的接收范围在上一笔成交价的500个价倍(5.00港元)之内。新股上市当日的有效委托接收范围在上一笔成交价的1500个价位(15.00港元)之内,开盘时上一笔成交价取发行公司的发行价。沪市B股交易以美元计价,价格的升降单位为0.002美元。

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本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对敲交易:深市指B股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证券商应及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有关情况,对敲交易经交易所对敲交易系统接受后,不可撤销。对敲交易的价格上限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加二十个价位或当日最高价位孰高原则决定,下限亦以前一营业日收盘价减二十个价位或当日最底价位孰低原则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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