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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一纸文件下发39道“金牌” 明确保险业风控九大重点领域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4-24 9:22: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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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基于此,保监会启动了《保险业新技术应用促进办法》(下称《办法》)的起草工作,并于近日在行业内部开始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提及软件无形资产可计入险企偿付能力认可资产,这意味着可减轻险企的偿付能力压力,直接鼓励刺激险企技术创新。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办法》出炉的一个背景是:当前多数险企能自觉运用新技术,实现客户接触和业务运营的数字化,车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也有小规模试点应用,但与技术领先行业相比,新技术应用深度普遍较浅,原创性新技术更是凤毛麟角。

考虑到保险业各市场主体在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人员队伍、风险防范能力等方面差异显著,《办法》确立了市场驱动、政策扶持、企业主导、行业协同的总体原则,并把重点放在机制设计方面,期望通过多种促进机制来调动行业各方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提高险企对信息化投入的意愿,改变目前险企信息化投入占业务运营费用比例普遍过低的现象,《办法》提出:软件无形资产可计入险企的偿付能力认可资产。

业内人士解释称,根据现行“偿二代”体系对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方法,在无形资产中,除土地使用权为认可资产外,其余均为非认可资产。考虑到险企每年的信息化投入平均有一半用于软件开发,形成众多软件无形资产,如果这些软件无形资产能全部计入认可资产,根据不完全测算,可使大型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升1至2个百分点。即使部分计入,也可以适当减轻险企的偿付压力,尤其对一些偿付能力充足率接近监管红线的险企,影响更大。

为了防止低价值软件资产被计入认可资产而导致险企实际偿付能力降低,《办法》要求必须是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经过公允评估之后的软件无形资产,才能按一定比例计入认可资产。

考虑到保险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投入普遍不足,《办法》中除了鼓励险企自身提高信息化投入之外,还提议设立非营利性质的行业新技术应用促进基金,为具备行业推广价值的新技术研究和孵化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初步规划,上述基金的初始资金来源可以是行业协会会费或是社会资本,基金的运作机制可以参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此外,《办法》适当加入防范新技术应用风险的要求,提出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应加强风险评估、风险隔离和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保监会发文 强调风险防控险企要避免激进投资策略

中国保监会23日发文,要求持续整治市场乱象,严防严管严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 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充分考虑产品停售、业务规模下降、退保和满期给付等因素对公司流动性的影响。

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审慎稳健的投资运作机制,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仅以收益率作为投资目标和考核依据;严禁通过投资多层嵌套金融产品、采用“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形式绕开监管变相向股东或关联方输送利益。

防范战略风险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公司股权关系和实际控制人的披露,做到不欺骗、不隐瞒,全面开展关联交易自查,防范公司战略失偏、失控。

《通知》要求做好群体性事件风险防控。保险公司要重点关注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严查相关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虚假业务等违规套取费用,妥善处置非法集资重大案件及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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