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河北张家口的崇礼区也发布了升级版“楼市限购令”,不仅增加了非户籍人口的购房条件,也提高了本地户籍人口购房的首付比例。这是继去年11月30日实施限购后,限购政策再度升级。
3月2日,河北省保定市的涞水县出台楼市限购政策,对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套数和首付比例做出限制。对非本市户籍居民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一年(含)以上证明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3月1日,河北涿州市也发布《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非当地居民限购1套房,并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月28日,福建连江网站发布《连江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县城关地区(指凤城镇、敖江镇、江南乡)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县城关地区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二)县城关地区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
(三)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县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