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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26条举措为民间投资清障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10-13 11:40: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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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投资疲弱的当下,国家发改委再次公布26条举措,为民间投资清障。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进入。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国家发改委还正式印发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改革后的管道运输价格机制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定价时给予在负荷率75%时8%的投资收益率。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周大地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管道运输领域有较为稳定的投资收益预期。在当前的投资环境下,8%的投资收益率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今年以来,民间投资下滑的局面引起高层多次关注。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降低企业成本负担,以及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等。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前民间投资疲弱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因为缺乏好的项目,投资收益率不高。另外,具有稳定收益的垄断性项目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又不足”。

为进一步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再次出手,要求进一步开放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等领域,市场准入对各类投资主体要一视同仁,鼓励民间投资进入。

另外,《措施》还要求,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一位政府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看,除上述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领域民营资本进入还存在困难外,在办学、养老等方面,民营资本进入的难度更大,例如职称评定受限,拿执照困难”。

记者注意到,在发改委为民间投资清障鼓劲的同时,足以吸引民间投资的领域也逐渐浮现。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解读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改革机制时表示,上述两个试行办法对投资天然气管道给出了明确的回报预期,特别是适当高于一般工业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将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管道、促进管道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据悉,当前,我国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是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原理监管管道运输价格为主,而且现行价格多数实行“一线一价”。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在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中实行管运分离,合理确定管道运输定价方式,做到精细化管理,有利于管道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并避免因管道运输费用缺乏监管而影响下游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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