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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途径推进企业降杠杆 多机构望参与债转股
作者:huangli 更新时间:2016-10-11 9:43:1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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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债转股不是免费午餐

为细化和明确具体的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国务院此次同时制订出台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作为《意见》的附件。

连维良表示,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哪些企业不能,这是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文件既明确了正面清单,也明确了负面清单,这只是政策边界,不是政府直接定企业,具体的债转股企业还是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和指导性原则,自主协商确定。此次政府将不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包括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等。相对应的,此轮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国银行业安全、稳健,因此本次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目标不是化解银行体系风险,更多的是为了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财务负担,为企业争取更好的发展空间。他进一步明确,本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债权范围并非针对不良贷款,也包括正常贷款等。

值得关注的是,一度传闻银行将是此轮债转股的主导实施机构,但《意见》明确鼓励多类型机构参与其中,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也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且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同时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政府要履行好国企出资人职责

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此次降杠杆强调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但政府也不是无所作为,政府还要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

《意见》明确将从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产业升级配套政策、严密监测和有效防范风险以及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方面营造降杠杆的良好环境,且明确要求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以财税支持为例,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说,在降杠杆和债转股过程中,涉及交易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税收政策支持,比如在企业重组方面,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重组,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的税收方面都有相应的减免优惠。

降杠杆过程中也需要适当的货币政策环境。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说,货币政策如果过度宽松,会造成全社会的债务规模在高位继续攀升,降杠杆很难实现,如果过紧又可能使经济增长滑出合理区间,同样不利于降杠杆。因此,货币政策将继续坚持稳健的基本趋向,保持灵活适度,适时预调微调,为降杠杆营造适宜的货币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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