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税收越来越成为各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手段,当前国际税收规则的主导权逐渐由传统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经合组织和世贸组织)向更具有政治高度的国际机制(如G20、APEC)转移。
“2009年G20伦敦峰会以来,税收就成为G20峰会财经渠道的主要议题,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行动,国际税收协调的范围由加强税收情报交换这一单一的税收征管领域延伸到全方位的国际税收规则领域,国际税收标准和行动也由过去的指导性规则转向G20框架内的政治承诺和结束性的行动计划。”上述国际税收工作研究者告诉记者。
这位国际税收工作研究者认为,“当前国际税收规则变化迅速,各国税制更新层出不穷,各国均投入了大量人力和时间搜集、分析他国税制改革情况以便优化本国税制的竞争力,因此,中国也应专门加强人力资源配备,着力深化国际税收政策研究分析工作。目前,财政部税政司只有国际处一个处负责国际税收业务,因此急需加强对国际税收工作的机制建设,从机构和人员力量上做好充分保障。”
在此次G20峰会公报中,中国政府强调,在战略态度上,将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在技术路径上,强调税收政策工具在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和包容性增长方面的有效性,以及税收确定性对于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益处,并要求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就促进增长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确定性开展工作;为此,中方愿作出自身贡献,成立一个旨在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设计和研究的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
如何运作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认为,虽然BEPS 行动计划为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提供了良好范式,但仍存在固守新自由主义思维的弊端;BEPS行动计划框架主要是危机应对机制,其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打击避税地,尚不能调整不平等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也不能根本上助力全球经济走向均衡发展的道路。主体的缺位,不利于观点的发声,不利于利益的维护,更不可能引领国际税收秩序的重构;基于此,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的筹建,对于达成国际税收的长效治理机制正逢其时。
国际税收业务其实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位财税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他所熟悉的一位国际税收工作人员,参加了接近100场国际税收会议,提出了千余条修改意见,代表中国政府提出的“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成为了G20税改的总原则。
但就是这样,中国做国际税收工作的人手依然捉襟见肘。当时为了应对国际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将反避税处拆分为两个处,又成立了境外处。“境外处是为了引进的外资和中国对外投资的的国际税收管理,反避税处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提升中国税基安全保护,防止利润转移。”上述国际税收专家告诉记者。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建伟认为,财政部作为建立国际税收研究中心的支持方,单单凭借官方力量是不够的,还要整合民间的国际税收智库进行支持。“现在的判断是财政部肯定会加快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成立的脚步,极有可能成立一个与PPP中心、亚太财经中心类似的智力支持单位,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编制问题,其次便是人才的问题。”上述国际税务专家告诉记者。
一位税务人员认为,在国际税收方面中国大有可为,比如在对外援助的时候采取国际税收的方式,而不再进行直接的对外现金援助方式;采取中国对援助国投资企业税收缴纳的方式援助,既能达到援助的目的,也能让援助国接受中国的国家税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