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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11月上旬完成深港通准备
作者:lifang 更新时间:2016-8-27 9:00:5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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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希望证券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中国结算的部署和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技术开发准备工作,达到可参与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测试的要求;在11月上旬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达到可开通深港通业务的要求。深港通方案设计坚持“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的原则,实施之后将有助于逐步缩小A/H股市场价差。

发挥投融资功能

这位负责人指出,推出深港通,将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规模,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深港通的启动,对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深交所的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加快深港资本市场制度对接,改善投资者结构,提升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深度、广度和质量,更好地发挥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深港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深港资本市场紧密合作,使投资者更好共享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成果,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跨境投资以及风险管理需求。

这位负责人指出,《实施办法》是深港通基础性业务规则,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深股通交易,明确了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参与要求和相关义务责任、深股通标的股票范围等;二是港股通交易,规定了深交所会员开展港股通业务的要求和职责、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范围和调入调出规则、每日额度的计算及监控方等;三是交易异常情况处理;四是自律管理。

主要运作机制参照沪港通

深港通方案设计坚持“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的原则,在交易结算方式、投资额度管理、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市场监察、自律管理等主要运作机制和制度安排均参照沪港通。《实施办法》体例架构、规则表述与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基本保持一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适当性指引》与沪港通完全一致。

深股通股票范围包括市值在6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但不包括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

这位负责人表示,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与沪港通相比,差异在于扩大了港股通股票范围,在沪港通基础上,新增了市值在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并且包含了在深沪交易所和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全部A+H公司的H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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