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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共有产权房:从严申购条件 回归自住属性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10-20 15:45: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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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住建委对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审核分配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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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申购条件,回归自住属性

《办法》规定,申购家庭必须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购,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办法》同时规定,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和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对申购条件进一步从严,就是明确共有产权住房要优先解决无房家庭的首次购房需求和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的家庭。积极引导30周岁以下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逐渐形成租售并举、先租后售、梯度消费的良性住房理念,让住房切实回归自住属性。

实施精准分配,促进职住平衡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由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组织实施,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新北京人)。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北京市户籍家庭(新北京人)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才工作需要,在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范围内及周边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区域范围内人才居住需求。

上述规定,突出以区为主进行分配,优先供应本区户籍和本区就业人员的原则,是北京市推进职住平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问题,为营造宜业宜居、创新发展的环境奠定基础。

 实现网上申请,切实便民利民

《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购房申请,并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依托信息化技术,多部门积极联动,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共有产权住房实现网上申请,是北京市在保障性住房审核分配环节取得的突破性成果,也体现了政府部门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

公开分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规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监督指导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应当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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