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合同炒房赚差价将不予网签
《通知》要求,要规范网签变更撤销管理。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变更及撤销程序,各地要与税务部门共同制定实施细则,防范期房转让偷逃税款行为,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网签变更、撤销手续。与此同时,做好网签合同撤销后的跟踪检查,网签合同撤销后开发企业再次销售该商品房时,要对该房屋销售合同的价格等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属违规撤销网签合同进行期房转让的,不予网签。
省城一房地产行业业内人士透露,此举主要是为了遏制投机炒房。从目前市场来看,炒楼号和改合同是最常见的两种炒房形式,“我们所说的改合同就是变更撤销商品房网签。”该人士说,举例来说,某个楼盘在今年5月份的开盘价是每平米8000元,投资客交上首付款办理了商品房网签后,等着房子升值。到了今年8月份,同一楼盘的房价涨到了每平米12000元。看房价涨这么高,投资客就会把房子挂到中介公司,或者委托楼盘置业顾问再以高价卖出去。这样一来,投资客赚取高额差价,新的购房者还要给中介或开发商多支付几万元的改合同费用。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4日,济南就出台楼市“禁炒令”,规定购房者买房办理网签后,除了规定的7种情形外,不得随便撤销以及信息变更。“这次还有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就是做好网签合同撤销后的跟踪检查,重点看的是改合同后的价格。”该人士说,这样就是断了炒房者的后路,也就是说炒房者即便更改了网签合同,在这次的价格审核中被查到,也是不能网签的,即炒房者再次出售的房子无法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