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天地 > 会员专区 > 行业研究 > 正文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信用社贷款条件
2024-1-25 9:52:48 作者: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次阅读 分享到: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主要有:用于农户、个体户等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主要为农业种植、养殖、工业生产、商业流通等;用于农户或农户所在企业购买大中型农机具和农用设备等;用于农户、商户家庭装修;用于助学等其他用途。

三、贷款额度

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申请、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机构审批后确定。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但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同一笔贷款不能展期。农户及个体户生产经营性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购买大中型农机具、装修住房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五、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利率规定执行。

六、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用途和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分期还本付息,按月结息;利随本清。借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采用分期还本付息方式的,借款人应按照贷款发放时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本付息,一般情况最长不超过3年。若购买大中型农机具等生产设备,经营周期较长的贷款可延长至5年。对于确无法按约定还本或还息的,可在贷款到期前提前申请贷款展期。

七、贷款担保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担保可采用自然人联保或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借款人应提供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担保方式,并按规定与担保方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相关内容: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如下:||||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贷...
2024-1-7 7:44:35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20014020号-2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