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强制性的保障。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必须购买。
1. 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2.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 全车盗抢险
盗抢险是因被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4. 车上人员责任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人身伤亡(不包括机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
5. 自燃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负责由于泥石流、火灾等原因造成车辆自燃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