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我国金融机构在报价基础上,综合考虑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及风险溢价等因素后报出的同业拆借利率。自2013年起,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随后推出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取代此前的贷款基准利率。
LPR(Loa Prime Rae)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加上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如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形成的。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由各报价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如MLF)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LPR。
LPR的形成机制基于LPR报价行按照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进行报价的基础之上,加上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如MLF利率)形成的加点。这一机制保证了LPR能够更好地反映信贷市场的资金供求情况。同时,为了确保LPR的稳定和有效运行,央行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影响短期市场利率,进而影响LPR的变动。
LPR对贷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贷款利率的变动上。由于LPR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因此当市场资金紧张或宽松时,LPR也会相应地上升或下降。对于贷款者来说,如果LPR下降,则其贷款利率可能会下降,从而减少贷款成本;反之,如果LPR上升,则其贷款利率可能会上升,增加贷款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