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的开通工作正一步步推进。上周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登公司”)为规范深港通的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其披露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除了列明了相关业务标准,还披露了沪港通与深港通登记结算的收费安排及标准。
按照中登公司的要求,香港结算开展沪股通与深股通业务,需分别向中国结算上海、深圳分公司缴纳客户证券结算保证金,用于弥补香港结算发生交收违约时的损失及流动性垫付。此外,按照“两地市场结算风险相对隔离、互不传递”的原则,香港结算无需缴纳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及具有互保功能的证券结算保证金,不分担境内结算参与人发生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
在前述《征求意见稿》中,中登公司指出,“沪股通与深股通业务,本公司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收取交易过户费(登记过户费)。收费标准如下:按照成交金额0.02‰元人民币计收(双向收取)。”而在港股通业务方面,中登公司将代香港结算按其收费标准,收取股份交收费和证券组合费;对于港股通非交易过户和质押登记业务,该公司收取非交易过户费和质押登记费等。
据了解,深港通的双向投资标的范围日前也首次被曝光。其中,深股通股票范围是市值在6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但不包括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被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以最近一次相关指数定期调整公布情况测算,符合规定的深股通股票共有88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