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城投有你(金融机构)不续资金,我就死给你看的态度。对于很大一部分企业来讲,他的经营本质上没有变好,也没有变差,正常经营,但是供给端突然收紧(去杠杆),好比原来按照200cc输血,现在变成50cc,就容易心梗。”上述城商行资管部人士比喻道。
净值波动影响
在配套细则方面,机构普遍关心估值问题是否会有进一步豁免或说明。资管新规显示,金融资产坚持公允价值计量原则,鼓励使用市值计量。封闭式产品中,符合两者其一条件的,可以摊余成本估值。
前述接近央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货币基金因为有上位法,监管成体系,且执行较为严格,应可以豁免继续采用成本摊余法。至于银行发行的类货基产品,则还需要研究,比如,若参照货基予以豁免,该产品是否也要接受证监会监管。最终要求有待细则明确。
“按照过去银行(类货基产品)的做法,实际上是享受了成本摊余估值,但又没有久期、流动性等各种限制,确实是一种不公平。但反过来,银行发行类货基产品要采用市价法,那基本上和货基就没有竞争力了。”上述国有大行资管部人士称。
兴业研究分析师何津津和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近日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美国的货币基金净值化经验表明,实现“市值化”后的货基规模将出现明显萎缩。
但也有银行人士持相对乐观态度。以某城商行资管部人士观点为例,他认为,资管新规已对投资集中度问题做出了明确要求,若能够实现高度分散的投资,则个别资产的净值波动对整个产品的净值波动影响有限。“从我们目前的解读来看,可以开发封闭式产品,主要投向ABS,期限上可以完全匹配。”该城商行资管部人士表示。
上述兴业研究相关报告也显示,未来有望见到市值法货基。根据证监会网站上的信息,截至4月末,共有4只市值法基金上报;且在2017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也提到了,若单一投资者持有超50%份额,该货基不得采用成本摊余法。
虽然“类货基”的问题未有明确答案,但在资管产品统一报告方面,资管新规已经明确将建立统一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据消息人士向21世纪经报道记者透露,监管方面可能率先发布新的资管产品统计制度,将原先需要分别向不同部门报送的信息模块和口径进行完善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