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8-1991年间,我国金融业处于混业监管的时代,由央行统一监管所有的金融活动,同时分业监管的“种子”也在悄然播撒。例如从1979年开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先后或独立、或恢复、或设立,将央行的商业银行职能完全剥离出来,央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2-2002年,金融分业监管趋势更加凸显。随着市场主体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证券交易所等机构成立,央行统一监管保险、银行、信托、证券公司已经有些力不从心,由此,证监会、保监会先后在1992年和1998年设立。
下一个阶段则是2003年至今,分业监管体制成型,银监会成立成为标志事件。为配合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监管的需要,2001年央行按照“管监分离”原则,重新划分了监管司局的监管职能,提高了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不过这种监管模式仍不能适应入世后银行业监管的需要,在这一背景下,2003年4月银监会成立。
从“大一统”到“一行三会”分业监管,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就是央行金融监管职能不断细分、不断剥离的过程。分业监管下,各部委也取得斐然成绩。例如在保监会治理下的20年,中国保费收入由1998年的1251亿元飙涨至2017年的3.65万亿元,20年间飙涨了近30倍;银监会推动了银行股改、上市等改革;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及市场治理等方面的成绩突出。
然而,随着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大趋势,市场又出现了新的变化,监管机构面临着新的难题。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指出,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监管部门通常奉行“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这有一定道理,但也存在一定弊端,其中就包括监管割据、监管盲区阶段性凸显。
稀财汇创始人、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举例表示,近年来,保险公司资金膨胀之后产生的投资、并购逻辑发生变化,一些保险公司在股票市场高调举牌上市公司引来不少争议。在这背后存在的分业监管弊端,即保险公司所属监管机构为保监会,而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证监会无法准确获取保险公司举牌股票的相关信息,从而导致无法有效监管这些保险公司的举牌行为,只能依靠监管层人士喊话“野蛮人”的形式来敲打这些险资。其他领域也不“消停”。海通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姜超指出,例如有银行将大量资产放到了券商、信托和基金的表上,导致影子银行快速发展,这些通道业务的本质是银行逃避对资本监管的约束,但是在分业监管模式下,银监会无法有效监管位于券商等账户上的银行表外资产。
探路协同监管
出现这些问题,根源就是近几年我国金融业已经发展成了混业经营,但监管协调却一直处在“九龙治水”的状态,一面存在真空地带,另一面也有重复地带,因此,金融监管体制迫切需要重新厘定。对于未来“一委一行两会”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管职能,能否乘长风破巨浪,权限的分配和具体监管政策的实施成为业内认为合并之后的第一大挑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保险作为非银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差别还是很显著的。即便监管部门合并,在新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部仍有必要分部门监管,因此,在其内部如何设置银行、保险的具体监管部门以及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非常重要。如何分、分到什么程度、如何整合共性的监管部门,提升监管效率,仍需要进一步探索。
与此同时,新成立的机构与央行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也值得关注。“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是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并交给央行,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另外,保监会、银监会原有的哪些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将由央行拟订,也需要进一步讨论。二者之间既不能出现监管空白,也不能出现重复监管,增加不同部门博弈的成本。因此,接下来的监管协调非常重要。”朱俊生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