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站内文章:
软件用户服务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股民天地 >> 沪深股市 >> 板块追踪 >> 正文
国家发改委拟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6-11-17 9:03:58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了抑制电网过度投资,《办法》还规定,监管周期新增输配电资产增长与电量增长、负荷增长、供电可靠性提升的偏差部分,相关输配电资产产生的折旧费、运行维护费可以暂不计入该监管周期输配电价。这也为评判电网有效投资划定了具体标准。

政策设计更为明晰的同时,输配电价改革仍在继续扩围。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发改委称,在目前已开展18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提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在蒙东、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青海、新疆等14个省级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7年在西藏电网,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等区域电网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北京证券网
    
今日要闻
栏目48小时热点
全站48小时热点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免责条款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用户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之资料或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Copyright 2011, Hubei Smart Technology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400-690-9926 E-MAIL:mbl516@163.com 鄂ICP备12014895号-3 鄂公网安备42282209000026号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