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统计发现,泰康资管并不是个例,3月份以来,一共有14家基金公司发布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共对37只基金的合同做出了“修改”。
3月20日,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五份公告称,将修改旗下数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并调整赎回费率。《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发现,泰康资管并不是个例,3月份以来,一共有14家基金公司发布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共对37只基金的合同做出了“修改”。
比如,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均因原基金合同不符合《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而被迫修改基金合同等。
4月1日大限来临,基金公司赶工修改合同
基金公司扎堆修改基金合同,到底怎么了?记者从几家公司了解到,本月以来修改基金合同的小高潮主要源于监管规定。
根据去年9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对投资者短期投资行为的管理,对除货币市场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该规定自去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同时为确保法规平稳实施,避免对市场造成短期影响,对涉及基金管理人需进行投资调整的事项均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也就是说,今年4月1日起,除货币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外,基金公司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一位基金业内人士称,该规定能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因为基金一旦遭遇巨额赎回,这难免对剩下的基金持有人遭受基金净值下跌的损失。
而根据以上这份规定的要求,眼看着6个月过渡期就要到期,一些合同内容不达标的基金公司,都纷纷赶在这个月“整改”合同内容,于是,一股“改合同热”的景象出现了。
记者注意到,基金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调整赎回费率和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
37只基金的合同被修改
数据显示,截至3月20日,3月份共有14家公司修改基金合同,37只基金合同被调整,其中红塔红土基金发布的修改基金合同公告最多,在3月19日当天修改了旗下8只基金的合同。另外,规模在前20的基金公司中,南方、嘉实、农银汇理等基金公司也分别发布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某华南大型公募基金公司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基金公司修改合同实际是为了符合去年证监会颁布的新规定内容,在业内属于普遍现象,其合同基本完全是按照监管要求来修改的。
另一家中小型公募基金公司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公司是最近才开始修改的,赶上了这波基金合同修改潮,所以显的比较集中。
根据要求,公募基金的交易、信批、费率等方面的内容都需要满足新规的要求。
近3成合同增设C类份额
记者注意到,在3月份发布修改基金合同公告的公司中,有部分基金公司选择将旗下产品增设C类份额基金。
根据基金合同公告,C类份额基金不同于A、B类,该类份额包含多项优势,比如,不收取申购费,每年只收0.4%的销售服务费。
而C类份额基金此前另外一项持有30天及以上的份额赎回费为0,持有小于30天赎回费为0.5%的优势已不复存在,合同中显示,赎回费率均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做出相关规范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