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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出台 六大核心要点强化外包监管
作者:tangyuan 更新时间:2017-3-2 10:02: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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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协会在3月1日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业内人士认为,私募服务业务主要有三个板块,包括份额登记服务、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估值核算服务,而第3个板块由于没有5000万元的门槛,会吸引更多的人进来做一些配套服务。

六大核心要点强化外包监管

此次公布的《管理办法》的六大核心要点是强化私募外包监管。

首先,强调私募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同时要求服务机构不得将已承诺的私募基金服务业务转包或者变相转包。

其次,重点规范基金份额、基金估值和信息技术系统三项业务职责和履责要求,新增基金募集、投资顾问等类别,此外将通过搭建行业统一的平台,加强服务机构对私募行业的外部监督,及时掌握私募行业风险点,提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能力。

第三,重点规范了从合格投资者资金账户到基金财产账户之间的资金安全制度设计,明确了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登记结算公司、公募基金以及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对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监督要求,保障投资者财产安全。

第四,强化了托管和服务业务内部防火墙设置要求,强调了服务业务与托管业务的隔离和互相校验,明确了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接受委托担任同一私募基金的服务机构,除该托管人能够将其托管职能和基金服务职能进行分离,恰当的识别、管理、监控潜在的利益冲突,并披露给投资者。

第五,当前私募发行方式由通道模式向自主发行模式转变,更多的基金管理人为降低营运成本使用服务机构提供的投资交易管理系统。此次协会规范了对服务机构提供投资交易管理系统的底线要求,特别强调加强管理人的准入工作、强化账户管理职责以及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基金销售电子合同平台的履责要求。

第六,针对长期不开展业务、严重违规等情况,引入了退出机制。对于从业人员在从事基金服务业务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时,移送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理。

份额登记实缴资本5000万

记者注意到,此次协会特别提到,首先是规定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其次是服务机构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组织架构完整,设有专门的服务业务团队和分管服务业务的高管,服务业务团队的设置能够保证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

此外,负责私募基金服务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所有从业人员应当自从事私募基金服务业务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参加后续执业培训;申请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资质条件或者取得相关资质认证,拥有同类应用服务经验,具有开展业务所有需要的人员、设备、技术、知识产权以及良好的安全运营记录等条件。

记者还发现,此次管理办法还要求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单只基金开立独立证券账户,单个证券账户不得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不得直接进行投资业务操作,不得代为行使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平仓和交易职责。这实际上也是对此前场外配资的一种强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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