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越来越复杂,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多。自2014年4月以来,长沙市启动“大城管”体制改革,以此破解“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造成的“城管沉疴”。改革实施一年多以来,新的城管体制已经逐渐开始产生实效。
新华社记者刘良恒
长沙(CNFIN.COM / XINHUA08.COM)--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越来越复杂,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越来越多。自2014年4月以来,长沙市启动“大城管”体制改革,以此破解“九龙治水”“政出多门”造成的“城管沉疴”。改革实施一年多以来,新的城管体制已经逐渐开始产生实效。
——“扯皮打架”等体制积弊突出
由于体制机制不畅等原因,过去长沙城管与执法工作中的制约因素较为突出。部门职责权限不清,“踢皮球”现象备受诟病。“噪声扰民,占道经营,垃圾无人清理,窨井盖被盗没人补,渣土车横冲直撞……碰到这些投诉,我们有时候都搞不清具体归哪个部门管,更何况老百姓?”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易德文说。
“我以前租住的房子楼下,有个生意很红火的餐馆,每天都要营业到晚上10点以后,厨房噪声吵得我根本没法休息。投诉到社区,社区干部说劝不住,让我找街道城管中队,城管中队也说不归他们管。绕了一大圈,问题还没解决,我也不想再折腾了,后来就搬走了。”说起两年前的租房经历,开福区居民邵峰忍不住大倒“苦水”。
记者了解到,改革前,长沙市城管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都直属市城管与行政执法局,人财物都不归区里管。各区在部署城管工作时,经常“抱怨”调不动人。另外,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指导员由市局任命,而队长却由各区城管局长兼任。两人“各为其主”,“扯皮打架”的情况并不少见。
“在原来体制下,市局是'老子’,各区城管执法大队是'儿子’。在实施考核评价时,都是一家人,自己人考自己人,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很多人都质疑,在这情况下,考评怎么可能科学公正?”一位区城管局局长对记者说。
——推行“城管新政”填补“执法真空”
长沙市城管局局长邓鹏宇告诉记者,由于原来模式已经适应不了城市发展需要,长沙市于2014年4月开始实施“大城管”体制改革,总的原则是“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监管分离、权责对等,理顺职能”。
首先,组建“大城管委”,建立协调机制。新成立的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主任,城管、公安、环保、工商等19个部门及各区县(市)长任成员。“大城管委”定期议事,负责制订规章制度,对各区、市直部门实施考评监督。与市对应,各区县(市)建立了相同领导机制。
其次,下放执法队伍、审批权限,明确市区责任划分。一是将原来垂直管理的城管执法大队成建制下放给各区政府直接管理;二是市城管局只保留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置两项审批权限,区负责五项行政审批及有关事务管理权限;三是行政执法以区为主,但交通设施专业行政执法由市负责,餐厨垃圾、户外广告实行市、区统筹执法;四是下放财权,将2.5亿元建设经费下放至各区。
再次,明确17项城市管理职责划分,从源头上解决部门推诿、扯皮现象。以市民反映强烈的噪音问题为例,长沙市明确由环保局负责KTV、餐馆、商场等各类经营场所噪音扰民问题的查处;而“大妈广场舞”等人为活动造成的噪音,则由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对于工地施工噪音,则由各区政府负主要责,市环保局协助治理查处。
长沙市城管局副局长胡智慧说,长沙市希望通过“大城管”改革,明确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权限以及责任划分,避免交叉执法、扯皮执法造成的执法“真空地带”。
——强化考核“指挥棒”提升城市品质
为推动“大城管”体制改革产生实效,长沙市还建立了严格的考核评价制度。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规定,强化对城市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公园公厕、扰民现象等公共领域的考核。被考核单位行政辖区范围内城市公共空间、公用设施、构建物等均为考核内容。城管考核组由纵向、横向和日常巡查暗访组组成,分重点对象必检和随机抽样、联合暗访等方式对各级各责任单位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
邓鹏宇告诉记者,实施改革后,长沙市每年设立4000万元城市管理奖励专项经费。对每月考核排名第一且达到优秀等次的区奖励100万元,对最后一名的区扣罚50万元,如最末一名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则追加扣罚50万元,扣罚资金用于对获奖区的奖励。各区所获奖金的80%用于弥补城管经费不足,20%用于奖励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月月都要排名,排在最后,或者被评为'五差’街道了,面子上肯定过不去。另外,城管考核排名不但与奖励挂钩,还是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如果老是干不好,甚至还有可能被问责,谁还敢掉以轻心?”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办事处主任潘绍辉说。
自实施“大城管”体制改革以来,一些原本久拖不决、越积越严重的城管难题逐渐化解。以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拆违控违为例,城管执法力量下放到区以后,长沙市各区将发动群众自己拆、政府帮助拆、依法强制拆相结合,在短短半年时间内,一口气拆除违法建筑1094万平方米,超过长沙市一年商品房销售面积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