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的利弊分析:遇最大问题或将是传统观念挑战
据《经济参考报》消息,下一步保监会将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扩大业务经营区域。
以房养老是利用老年住户生存余命和住房寿命周期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即将老年人的“死房子”变成了“活钱”,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两大养老需求。

2014年7月1日起,我国“以房养老”保险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进行试点。2015年3月,幸福人寿首款“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获批上市销售,试点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这也是国内首款“以房养老”政策性保险产品。但据统计,截止至2015年9月12日,以房养老项目,近半年全国仅12户22人签约。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住房反向抵押的养老模式在理论上讲是一件好事,在美国早就成为五个养老支柱之一,但在中国情况不一样,它遇到的是文化传统上的“水土不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占据了主流,给子女遗赠房地产的传统也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