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缴纳10%的所得税。怎么算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主盼来了最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10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只需缴纳10%的所得税。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近两年针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三次变动,减税力度不断加大。欣喜的小微企业主也碰到了不少操作上的难题,比如小微企业要符合哪些条件,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为此,9月11日,国税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通过税务总局网站回答网友关心的问题。
符合这些要求才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主最大的困惑是,如何判断自己的企业是不是小微企业。
叶霖儿表示,小微企业全称是所得税中专业术语“小型微利企业”,它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个是“小型”,另一个是“微利”。在判断是否为“小型”企业时,参照两个指标,即“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在判断是否为“微利”企业时,参照的指标为“应纳税所得额”。
他介绍,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划分为“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两种类型,并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小型微利企业指标标准。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若符合上述指标要求,你就是能享受所得税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不过,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产业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这些集中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等行业。
有网友问,小微企业职工人数含外雇临时工吗?是否同时具备人数和资产总额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叶霖儿回答,职工人数包含外雇临时工;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必须同时具备。
另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年内变动较大的企业,可以根据季度平均值和全年季度平均值来确认是否符合条件。
税率、征收方式和时间
在确认自己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后,你就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国家此前就明确,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满足前述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税的优惠,也就是1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其实,细心的小微企业主能发现,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这与小微企业认定条件相同,这意味着,只要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就可以享受10%的优惠税率。
由于上述所得税新政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有网友问到,这个时间如何理解?
根据叶霖儿的答复,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来说,10月份预缴所得税时仍按此前政策20%的税率征税,而10月份之后才能享受减半征收(10%)的优惠政策。
有网友提问,征收方式不一,是否影响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两大类:查账征收方式与核定征收方式。对财务管理相对规范、各项制度相对健全、具备核算能力的企业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而对其它账册不够健全,不能准确计算利润的企业,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即定率征收与定额征收。
叶霖儿称,这个问题,网友可以放心。从2014年开始,税务总局就放宽了政策限制,允许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有网友追问,税务机关如何确认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减免税额?
叶霖儿表示,这次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不涉及所有的定额征税企业。税务机关在落实优惠政策过程中,将根据优惠政策规定,对于此次需要进一步调减定额范围的部分小微企业,按照程序调整,按照原办法征收。
小微企业主还得注意,税务机关已经取消了所得税优惠审批管理,采取事后备案制。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判断自己符合前述所得税优惠条件后,可以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另行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如果小微企业主对于这一政策还有任何不清楚地方,可以查阅9月10日公布《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