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飞储存(732066)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43元/股。
4、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1,0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2.3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812.69万元,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6,814.6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6、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8、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投资者在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
(2)投资者按照2015年6月1日(T-2日)收市后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超过部分将作无效处理。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6月1日(T-2日)日终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及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
◎音飞储存(732066)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前身为南京音飞储存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由音飞有限的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音飞有限201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201,551,037.47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7,500万元,扣除股本外的净资产余额126,551,037.47元计入资本公积,音飞有限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011年10月2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向本公司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1年11月14日,本公司依法在南京市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100400020702,注册资本7,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跃跃。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音飞有限全体股东,即盛和投资、同富合伙、香港庞华、香港良亿、优立管理、泊尔投资、南京超冶和北京泰华。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仓储货架的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大的仓储货架供应商之一。公司产品包括一般货架、特种货架、阁楼式货架、立体库高位货架和自动化系统集成,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医药、烟草、电力、图书、机械制造、汽车、饮料、食品、冷链物流、日用百货、第三方物流等各行各业,应用领域十分广阔。迄今为止,公司已完成万余项仓储货架工程项目,为苏宁电器、中国移动、上海通用、昆明昆船、唯品会等众多知名企业提供产品与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股东研究:
音飞储存(732066)主要股东
◎音飞储存(732066)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韩建河山(732616)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668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3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2.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6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7.3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3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为0.73元);
2、20.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0.55元)。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5,860.95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1,63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0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31.8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000股。
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6月1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5年6月1日(T-2日)为准)。
◎韩建河山(732616)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发行人是由北京韩建河山管业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0月29日,股份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号为110111007294741,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为: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1名法人股东,田玉波等48名自然人股东。各发起人均以其在河山有限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折为各自所占本公司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出资均为其按照持股比例享有的河山有限净资产。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1,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不超过3,6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拥有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贰级资质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行人主要从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RCP)和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与销售。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和商品混凝土。主导产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主要用于用于大中型引水、调水等水利工程,市政给排水等水务工程。
◎股东研究:
韩建河山(732616)主要股东
◎韩建河山(732616)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宝钢包装(780968)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833.33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583.33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
(三)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3.08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6月2日(T-1日)及2015年6月3日(T日)9:30至15:00;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6月3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4,166.656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70.4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96.2064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低于15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5年6月5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参加申购的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62,000股。
2、参与网下报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5年6月1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5年6月1日(T-2日)为准)。
◎宝钢包装(780968)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系由上海宝钢包装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原包装有限的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其所持有的包装有限截至2010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29,516,059.66元按1:0.685385871的折股比例折为5亿股,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其中宝钢金属持有49,000万股,占总股本的98%,宝通制品持有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2%。
本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包括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及宝钢集团南通线材制品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致力于高端金属包装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钢制、铝制二片饮料罐、印铁以及易拉盖。
公司在一体化管理的框架下,采取基于整个系统的“以销定产、集批生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与核心客户一般都是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与核心客户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在框架协议范围内签订年度销售合同,约定销售总量,同时在协议的框架下,客户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前一段时间向公司下订单,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及各工厂的生产加工能力按区域分配至相应子公司生产,并根据销售情况进行滚动调整。这种“以销定产、集批生产”的模式,最大程度地提高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提高盈利能力。
此外,本公司的印铁生产存在两种模式,第一是来料加工,即客户提供普通马口铁,由本公司为其印刷制成印铁产品,本公司收取加工费;第二是买断,即本公司根据客户需要或指定,从供应商处采购普通马口铁,经过印刷加工后,出售给客户。
◎股东研究:
宝钢包装(780968)主要股东
◎宝钢包装(780968)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凤形股份(002760)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8.3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14,744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8,2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53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4,744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6月1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凤形股份(002760)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系由耐磨材料厂(股份合作制)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25日,耐磨材料厂(股份合作制)召开股东会,决定整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后,耐磨材料厂(股份合作制)的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承继。2008年2月25日,陈宗明、陈晓等7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2008年2月2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根据《章程》规定,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
2008年2月26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华普评字[2008]第25号),以2008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改制所涉及的相关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耐磨材料厂(股份合作制)的资产净值为14,046.81万元。
2008年3月4日,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皖南会验字[2008]56号),验证截至2008年1月31日,股份公司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均已到位,实收资本为6,000万元。2008年3月4日,股份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400000000108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金属铸件行业专业从事耐磨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耐磨材料生产企业。公司主要生产“凤形”牌高低铬合金铸球段、多元合金铸球段及衬板等不同系列产品,属于新型研磨介质,广泛应用于冶金矿山、建材水泥、火力发电、磁性材料等行业的物料研磨生产环节,是国内领先的耐磨材料专业供应商。
公司生产的耐磨球段系列产品系冶金矿山、建材水泥、火力发电、磁性材料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消耗品,其品种、质量、价格、性能等直接关系到耐磨材料生产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而冶金矿山、建材水泥、火力发电、磁性材料等行业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公司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对耐磨铸件应用技术领域的深入研究,通过对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借鉴和创新,自行研制了金属型覆砂铸球机械化、叠箱串铸等生产线,能够严格按照ASTM、JIS、DIN、BS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各类耐磨、耐热和耐腐蚀的优质铸件,其产品得到了力拓矿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巴西淡水河谷、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等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为该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物料研磨环节提供高性能、高品质的耐磨铸件产品,并与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提高了该类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为国家实现节能减排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此外,公司是国家建材工业协会、国家电力公司指定的磨球、衬板产品定点生产厂家,也是国家标准《铸造磨球》GB/T17445-2009、《抗磨白口铸铁件》GB/T8263-2010及行业标准《合金铸铁磨球》YB/T 092-2005、《建材工业用铬合金铸造磨球》JC/T533-2004、《低铬合金磨段》YB/T 093-2005和《高铬铸铁衬板》JC/T691-2010的主要起草与编制单位。公司的工艺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在行业内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耐磨材料技术在冶金矿山、水泥、火力发电等行业的应用,坚持以自主掌握核心技术为发展动力,秉承“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规划一代”的研发方针,目前已自主开发和掌握了多项产品的生产工艺升级,如中频感应熔化工艺、恒温定点浇注工艺、连续式油淬+回火生产工艺等,从而在产品生产技术的升级过程中始终掌握主动地位,构成了本公司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金属铸件行业行业耐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股东研究:
凤形股份(002760)主要股东
◎凤形股份(002760)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索菱股份(002766)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58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7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96%。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8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4,48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160.3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1,327.10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6月1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索菱股份(002766)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发行人是以索菱有限截至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审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01030033号),索菱有限以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248.02万元按1:0.9758的比例折合股本10,000万元,差额248.02万元列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6102775279)。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载信息终端(Car Informatic Device,以下简称:CID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提供专业车联网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多媒体导航CID系统、多功能娱乐CID系统、智能化CID系统三类。
本公司设立于1997年10月17日。公司成立后,主要经营注塑塑胶件和车载配件的模具加工。自2001年以来,公司一直从事CID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东研究:
索菱股份(002766)主要股东
◎索菱股份(002766)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先锋电子(002767)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14.87元/股认购。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5年6月4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3)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止发行。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特别提示:如初步询价后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5年6月1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的规定。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5、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先锋电子(002767)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先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
2010年4月26日,经先锋有限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全体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其所拥有的先锋有限截止2010年3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117,062,869.20元按1:0.6406814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总额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 42,062,869.20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后,先锋有限原全体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该次整体变更出资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第1030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3) 010658-6号”《复核报告》。
2010 年5月7 日,发行人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3010800002313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城市燃气行业提供集硬件设备、软件平台和应用方案为一体的“城市燃气智能计量网络收费系统”产品。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为燃气行业提供“城市燃气智能计量网络收费系统”的整体解决方案及与之配套的智能燃气表等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全系列民用智能燃气表、工商用智能燃气表及为客户提供智能网络收费平台软件。
近年来,公司业务获得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715.81万元、29,942.55万元和30,672.43万元。面对人工成本持续增长等不利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净利润6,042.80万元、6,465.91万元和6,662.43万元。
◎股东研究:
先锋电子(002767)主要股东
◎先锋电子(002767)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信息发展(300469)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670万股,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2.8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7.13%。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14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6,93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63.3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4,370.45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5年5月25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5年6月5日(T+2日)刊登的《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6月1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6,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市值的证券账户;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息发展(300469)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发行人前身上海中信信息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于1997年10月29日,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008年6月8日,经中信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根据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5613号《审计报告》,中信有限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2,535.00万元为基数,按照1:0.8994的比例折为2,280.00万股(余额239.23万元计入法定盈余公积,15.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6月18日,中瑞岳华出具沪验字【2008】第031号《验资报告》,验证各股东出资到位。
2008年6月24日,发行人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6000072349),注册资本2,2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曙华。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面向档案、食品流通追溯、政法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服务,向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规划咨询、软硬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和推广等相关整体解决方案。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包括:档案局(馆),食品流通追溯领域相关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监狱、检察院、法院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
发行人所处软件行业被国务院认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其中,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食品流通追溯是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产业。
发行人始终秉承“诚信为先、以人为本、同舟共济、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依托成熟的技术和业务背景,充分运用发行人长期理论和实践经验,帮助客户实现高效的信息化管理,致力于推动中国档案、食品流通追溯、政法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股东研究:
信息发展(300469)主要股东
◎信息发展(300469)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神思电子(300479)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0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5.46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2,0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774.5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7,265.46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6月1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神思电子(300479)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公司前身为山东神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由山东神思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出资1,080万元,马锐、李冰、刘蕾、孙祯祥等4名自然人分别出资42万元、36万元、18万元、24万元,合计出资1,200万元设立。2004年12月27日,神思有限领取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804637号)。
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1-1-442011年5月,神思有限以截止2011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68,785,192.66元为基础,按1:0.872281的比例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6日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70000228046377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专注于身份识别领域,以智能身份认证终端和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主营业务。
公司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系统开发平台技术和行业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平台技术为支撑,专注智能卡应用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电子支付技术等三项应用技术,以向多种行业客户提供智能身份认证终端与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以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的行业应用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三大类主营产品:证卡身份认证终端及其行业解决方案、证卡与生物特征复合认证终端及其行业解决方案、身份认证与电子支付多功能终端及其行业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和服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上述第一类产品构成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与此同时,针对金融行业的账户实名制与银行卡EMV迁移,公安行业的身份核查与实有人口管理,通信行业客户实名制与业务无纸化受理,社保(人社)行业的新型社保体系建设与“人证同一”认证等“四个行业八个方面”逐渐显现出来的市场需求,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第二类、第三类产品的创新性研究开发,目前相关产品已经开始陆续进入试用或批量销售阶段。未来,前述“四个行业八个方面”的业务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第一类产品将继续畅销,第二、第三类产品将快速增长,公司面临良好的市场机遇。
◎股东研究:
神思电子(300479)主要股东
◎神思电子(300479)最近三年财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