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宽回购条件,鼓励回购注销,严防“忽悠式回购”,12月15日,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交所同步配套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
业内人士进行了解读,具体来看,本次修订从放宽回购条件、完善回购机制安排、做好制度衔接等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事实上,今年以来年内已有超过130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公告,涉及资金超千亿元。
深市方面,今年以来,深市313家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计划,拟回购337.54亿元-616.55亿元,全年已经实施回购金额达到403.14亿元8月以来,深市共237家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计划,拟回购金额250.39亿元-461.06亿元。
针对回购条件,上述人士表示,本次规则进行了五大方面的优化:
一是降低回购门槛,增加便利。针对护盘式回购,本次修订将触发条件之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30%”调整为“累计达到20%”,降低触发门槛,同时增设一项触发条件“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增加回购便利。
二是放宽上市公司回购的基本条件。由“上市满一年”调整为“上市满六个月”,满足新上市公司回购需求;
三是放宽回购敏感期限制。为减少敏感期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回购新规取消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相关的敏感期限制。
四是取消回购账户每日回购成交量的限额。删除原有规定的“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百分之二十五,但每五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一百万股的除外”的条款,进一步减少回购限制。
五是增加每日可回购时段。将原限制收盘前半小时不得回购交易申报,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
在业内看来,通过对于回购规则的修订工作将为上市公司开展回购进一步做好制度保障,有利于支持上市公司更好发挥回购的积极作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回购升温。在回购新规第二天,12月16日,恒逸石化披露回购方案,基于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前期回购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此次回购规模在5亿元至10亿元之间。
就在不久前,荣盛石化、格力电器也刚刚披露了回购进展。
荣盛石化在12月13日表示,公司第三期回购计划已累计回购公司股票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87%,成交总金额为23.48亿元。公司前三期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票4.8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29%,成交总金额为63.36亿元。
据悉,荣盛石化在8月发布第三期回购方案后,持续开展回购,并于11月27日进一步提升回购金额上限,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同日,格力电器披露回购进展公告,公司第四期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137.86万股,占总股本的1.0899%,支付的总金额为20.12亿元。今年10月底格力电器披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一个半月时间内,公司回购金额已经超过原定回购金额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