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主板注册制首批10家企业上市。根据既定安排,沪深交易所修订后的交易规则也正式施行。
此次改革中,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监管部门进一步改进优化主板交易制度,主要进行四方面修订,即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涨跌幅,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引入价格笼子机制(即“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具体来看,首先,在涨跌幅方面,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主板仍然实行10%的涨跌幅限制(科创板、创业板实行20%的涨跌幅限制)。而此前,主板新股上市首日的价格须不高于发行价144%且不低于发行价64%。
财通证券表示,放开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限制,投资者的预期可以更加快速地反映在价格中,不再因为涨跌停板的限制导致延迟。同时,这必然会导致股价的波动幅度加大,投资者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大幅提升,建议投资者充分考虑新股的风险,谨慎投资。
另外,主板发行没有市盈率限制,从科创板、创业板经验来看,一定比例的新股破发或将成为常态。
其次,临时停牌方面,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期间,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每档停牌10分钟。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新股在上涨和下跌方向,均有30%、60%的临时停牌,单日最多可能停牌4次,例如当日股价一开始上涨,涨幅达30%、60%各停一次,此后股价下跌,跌幅达30%、60%各停一次。
“该制度旨在为市场提供冷静期,减少非理性炒作,防范极端交易行为,向投资者警示风险。投资者对于临时停牌不必恐慌,应该思考股票的投资价值,做出合理选择。”李美岑表示,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超出范围的申报将被拒单;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也可以撤销当日尚未成交的申报。
再次,主板引入并优化价格笼子机制。沪深交易所主板在连续竞价期间引入2%的“价格笼子”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1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为0.01元)的安排,超出范围的申报将被“拒单”。
另外,创业板按照主板修订进行相应调整,价格笼子机制由“存单”改为“拒单”。在“拒单”机制下,买入价格大于现价的102%会直接成为废单。科创板则保持原2%价格笼子不变,且不引入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这对于目前习惯性挂较高价格买入或较低价格卖出的投资者有较大影响,因为以后这样挂单就无效了。”某资深市场人士表示,当股价出现快速波动时,投资者也可通过市价申报实现即时成交。“比如,沪市主板新增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和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目前,深市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均有此类申报。”
华泰证券表示,价格笼子机制可以较好地限制股价瞬时大幅上涨和下跌,一定程度抑制极端非理性申报,从而平滑股价波动,对过度炒作行为予以遏制。
最后,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新股上市初期是有融券机制制衡的,不要简单认为新股上市初期股价只涨不跌。”上述市场人士称。
中金公司表示,交易制度的修订,较好地解决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助于改善市场流动性,提升市场定价效率,维护市场稳定。
首先,有助于提升市场定价效率。此次改革,主板放开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限制,市场能够充分进行博弈,并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均衡,形成较为公允的股票定价,后续再出现连续涨停板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