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注册制强调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来推进市场透明、公开和公平交易。信息披露制度是资本市场定价和公平交易的基础,过往受上市公司质量、投资者专业程度及市场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我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不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以强制性、被动性披露为主,投资咨询机构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及公平性的重视程度也相对不够。注册制改革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借助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为投资者价值判断提供信息基础,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交易创造信息条件,为监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决策基础;引导上市公司借助公开信息披露来获取专业投资者的价值认可,鼓励专业中介机构发挥研究优势为各类投资者提供公平、及时、专业的信息解读服务,保证信息的易得、易解;提升个人投资者对相关信息的获得感,通过信息公开来保障市场公平、公正交易,进而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三是注册制在放开准入的同时强调市场退出,借助宽进宽出的竞争机制来不断提升市场活力。注册制改革一方面大幅降低上市门槛,对企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股权结构的要求大幅放松,为更多企业嫁接资本市场服务打开通道,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的广度和包容性;另一方面,也强调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借助多维度的退市标准来推进企业主动退市,通过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来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证资本市场运行有源源不断的“活水”,进而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及中长期资金持续流入资本市场,提升市场活力。注册制改革试点以来,我国推出配套的退市制度改革,从财务指标、交易流动性指标、规范经营指标等方面推进强制退市,2021年全年退市公司20家,相当于2017年至2019年之和,退市节奏明显加快,市场筛选效应逐步显现。
四是注册制在推进审核下沉的同时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借助法律制度的规范来提升市场法治化水平。注册制改革并不等同于不审核,也不等同于放任市场自我运行。注册制改革在推进审核下沉的同时,强调市场基础制度的完善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近年来我国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持续完善市场发行、交易、退市、并购重组及信息披露等制度,推进证券法等上位法修改,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结合,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幅提升证券违法成本,市场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