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整合特征也在近期央企入主地方国企中显现。凌钢股份6月22日公告称,鞍钢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重组事项,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据悉,凌钢股份实控人为朝阳市国资委,鞍钢集团实控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一旦整合成功,凌钢股份将由国企变身央企,同时,鞍钢集团产能或达到7000万吨,仅次于中国宝武位居国内第二。
“一般而言,国资的实力较为雄厚,可以为上市公司带来足够的资金、市场资源,同时,上市公司在某一产业积累较多,两者容易形成产业链协同。”有私募人士向记者表示。
与国资入主相伴的还有“国转民”案例。以滨海能源为例,去年8月,天津国资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转让持有公司的20%股权,今年1月,旭阳控股以6亿元正式受让该股权,公司实控人正式变更为杨雪岗。
今年3月,因大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普路通实控人由广州市政府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陈书智。另外,ST柏龙、*ST华英等公司今年也从国企转为民企。
对于国资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国企改革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出这些上市公司背后,有国资聚焦主业、优化布局、加快转型升级的考量。
“与当地产业相关的、利于产业链完善的以及具有发展前景的高精尖企业是国资青睐的对象,而与主业、产业无关,效益不好甚至沦为包袱的企业,国资该退则退。”李锦说。
ST柏龙股权转让案例更具警示教育意义。今年6月,因未能对公司董监高人员进行调整,实际入主仅3个月的新疆国资委,决定放弃对ST柏龙的控制权。回溯公告可知,2021年11月,为化解公司资产债务风险问题,ST柏龙实控人陈伟雄、陈娜娜将持有的29%表决权委托给新疆国资委旗下的中泰集团,公司实控人变更为新疆国资委。随后,陈伟雄、陈娜娜宣布,其与中泰集团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2022年2月18日解除并生效,公司实控人由新疆国资委变回陈伟雄、陈娜娜。
对于“收回”实控权的原因,陈伟雄、陈娜娜在公告中称:“自协议签订后,中泰集团未提供任何形式的纾困措施,也未形成化解债务风险等方案”。而中泰集团认为,对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的董监高进行调整,导致中泰集团不具备对上市公司提供纾困帮助的条件。最终,这场控制权之争以国资退出落幕。
有市场人士表示,对国资而言,如何协调与企业原高管、股东之间的关系,如何通过并购实现产业协同效应等是需要关注的重点。对于引入国资的公司而言,机遇和挑战并存,投资者也要甄别其中的价值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