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适用性问题做出重要调整,包括增加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营者实施“自我优待”行为的相关规定;提高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营业额标准,引入被收购方市值(估值)以体现其市场潜力;新增数字经济手段构成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方式等。
擘画中医药发展创新蓝图 中药材种植需夯实“基本盘”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面对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中医药将如何薪火相传、传承创新?本报即日起推出系列报道,从中药种植、标准制定、医养服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方面,多角度探索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径。
人民时评:为企业尽快送达退税“红包”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自4月1日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以来,截至6月20日,已有超1.6万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从年初提出加大留抵退税力度,到全国两会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再到4月起新政策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这1.6万多亿元退税款的到位可谓来之不易。
营收超千亿巨头并购门槛提高 6部反垄断配套法规征求意见
随着新反垄断法的颁布,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6部反垄断法配套法规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其中包括《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