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性与参与度有所提升。据统计,新疆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平均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平均占比近38%。截至10月31日,新疆上市公司现有独立董事150名,较2018年增长近10%。其中45%的独立董事来自高校或科研院所,34%的独立董事来自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另有21%的独立董事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士。这是新疆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元忠在12月7日召开的新疆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座谈会上透露的。
为了提升独董履职能力,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12月7日,在新疆证监局的支持指导下,新疆上市公司协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新疆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座谈会。新疆辖区上市公司近230位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参加培训。
近期,广州中院对“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示范意义重大,是落实新证券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有力举措,也是资本市场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期,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对现有独立董事规则进行了修正性重述,未来,在对独立董事工作的规则设计和执行要求方面也必将更为完善。新疆证监局希望独董勤勉尽责,不断提升专业性与参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