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本次修订稿进一步明确了私募子公司及二级管理子公司人员配备要求:(一)具有5年以上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二)具有2年以上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经验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三)具有投资研究部门,且专职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不少于3人;(四)具有专门的合规风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