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退市制度,个人以为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至少像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或属于僵尸企业的上市公司,不能再让其混迹于市场上。为此,建议将净利润考核指标改为扣非净利润,规定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将实行强制退市制度。经过改革,即使上市公司甩卖资产,也无法达到保壳的目的,甩卖资产粉饰报表的现象或不再出现。这不仅有利于将股市“不死鸟”清除出市场,有利于净化市场,而且也能减少市场对于股市“不死鸟”的非理性炒作,降低监管成本,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