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一步上海将深化推进民企融入上海市创新体系、产业集群、国资改革和城市建设,实现国资、民资、外资合作共赢,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上海市民营经济贡献了1/3以上的税收,新增就业人数占比超过7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80%。]
继11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讲话之后,上海于3日发布《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强调,坚持不懈促进国资、民资、外资平等对待、一视同仁。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戎之勤提出,下一步上海将深化推进民企融入上海市创新体系、产业集群、国资改革和城市建设,实现国资、民资、外资合作共赢,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别是要把民营企业服务作为企业服务工作的重心。
措施实、力度大,创新点多、解渴管用,是本次《意见》最大特点。
《意见》从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政策执行等7个方面提出了27条针对性解决措施。
“三个100亿”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上海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在全市层面成立了民营经济和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在市经信委下设中小企业办公室,这几年一直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目前,上海民营经济发展总体稳中有进,上海市民营经济贡献了1/3以上的税收,新增就业人数占比超过7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80%。其中,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26.2%,民营经济在上海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次《意见》第一大亮点是推出“三个100亿”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意见》提出,要加大流动性风险专项防范力度,建立规模为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基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对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进行投入,增加区域内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产业等关键重点民营企业流动性。
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实施“中小企业千家百亿信用融资计划”,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100亿元。
第三个100亿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逐步扩大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规模至100亿元,将担保对象从中小企业扩大到民营大中型企业,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
针对目前上海土地紧张、房价高、厂房租金也有明显上升的这一发展短板,《意见》提出,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施新增产业用地出让底线地价管理。存量优质企业增容扩产,由各区政府根据产业项目的绩效、能级等情况确定增容土地价款的收取比例,对达到绩优标准的企业,免缴增容土地价款。在国有产业园区,对中小型创新民营企业给予租金优惠。
在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方面,此次上海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意见》规定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