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铁还要自身硬。这次发生在很多上市公司尤其是民营控股企业的股权质押危机,虽然得力于政策救援,尤其是来自国资方面的救援而有可能得到较为顺利的化解,但民企包括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不惜以所质押的股权作为交换的代价去换取国资的救援,何尝不可以说正是民企包括上市公司民营股东有信用和重信用的一种证明?对国资此次的大举介入民企救援的动机,当然不应当发生不必要的怀疑。作为当前环境下国企和民企互惠共赢的一种市场选择,并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对于民营企业更好地从自身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机制入手,在增强自身信用基础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的适应能力,在某种意义上反而不失为一个良好的开端。事实上,金钱买不回信用,但时间却可以。时间是企业信用建设和维护最好的帮手。救援资金对于民企来说,至多只能是暂时缓解了股权质押爆仓的风险,赢得靠自己的能力重新赢回信用也赢回市场的时间和机会,这才是更重要的。民企要从根本上解决股权质押危机,靠的并不是一时一事的应急性救援,而是长远的制度建设。而在改善企业生存发展环境和整体经济发展环境的过程中,加快改革开放,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恰恰正是顺时应势的顺理成章之举。
“有信则立”,“无信不立”。这对于任何企业来说,永远也不会过时。民企如此,国企也同样如此。在某种意义上,无论是股权质押风险的发生还是化解,对于民企的长远发展来说,都可以说是难得的教材。吃一堑,长一智。由此而懂得信用才是企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这对于某些信用意识尚不到位的民企来说,何尝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民企对加强自身信用建设的信念非但不能因为一时一事的挫折而稍有动摇,反而应当更为坚定。可以相信,只要我们坚定以信为本,诚信待人,以诚取信,以信立业,把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加快发展的过程,同一切有利于企业基础建设性机制性制度的改革和调整,尤其是企业的信用建设结合起来,那么,我们的企业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包括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就一定有可能得到真正可靠的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