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立董事也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长期以来,上市公司独董的作用一直被市场诟病。《准则》修订后提出要强化并且规范独董的权限和职责,让其在公司规范治理的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例如新的《准则》便规定,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多维度考量质量
上市公司质量并不能简单用财务指标来代替,证监会在修订《准则》的过程中也明确了多维度考量上市公司质量的标准。
与此同时,记者获悉此次准则修订的核心诉求之一便是希望上市公司应当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公司治理实践。
因此,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等新发展理念重要的衡量指标,在此次修订中,证监会明确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另外,新《准则》征求意见稿第九十四条、九十五条中还分别规定了:“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以及履行扶贫等社会责任相关情况。披露公司治理相关信息,定期分析公司治理状况,制定改进公司治理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前述接近证监会的内部人士则表示:“形成了ESG 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与国际主要市场的ESG信息披露发展保持了同步,有利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ESG评级,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事实上,在扩大开放的过程中,海外投资者也十分重视上市公司ESG的发展情况,MSCI便表示会对纳入成分股进行ESG评级,为有责任投资要求的投资者提供参考,并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另外构建ESG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