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小规模、成长高并且希望在新三板获得融资的成长初中期企业来说,由于投资机构对企业的商业模式等了解较少,选择做市转让可以依靠做市商提供流动性以及价格发现功能以提高价格的公允性,为后续的融资时候的定价提供帮助。”陆彬彬表示,同时由于最新的创新层分层标准提出了50个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对于有冲击创新层意愿的成长企业而言,采用做市利于分散股权以及后续投资者进入。
前述新三板资深人士表示,市场对做市转让制度不必过于悲观。事实上,今年1月交易制度改革的实施,体现出监管层已经开始对落实新三板的制度建设。预计在未来准入门槛降低等配套政策落地后,新三板市场会进一步被激活。
王晨认为,在目前金融风险防范、强监管态势下,短期内新三板投资者门槛很难降低,但仍可以考虑通过引入公募基金、QFII等方式为新三板带来增量资金,激活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做市制度也能进一步发挥其撮合交易和精确定价的作用。
鲁先德指出,在新三板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券商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专业和经验优势,不断进行创新实践,探索更好的服务新三板企业,以及未挂牌中小型民营企业的方式方法,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落到实处。
“对新三板来说,仅仅将企业从小到大培养起来是不够的,关键还是要能留住已经成长起来的企业。”陆彬彬认为,这也对新三板的分层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在精选层开放流动性,匹配接近A股的精选层制度,使企业在新三板成长得起来,也留得下来。展望未来,他表示,前不久出台的新三板制度改革已形成了政策铺垫,将创新层的企业进行了更加深入的筛选,“50个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也使得创新层企业在股东人数以及流动性上有了相对一致的特点。期待未来有匹配的创新层红利能够更好地服务企业,但同时也需要意识到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需要时间,市场应对此有一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