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析人士表示,做市转让最大的特色就在于,挂牌企业股东并不直接与投资人进行交易,而要有做市商作为中间人,根据实际情况对股票进行报价,一边从股东手中买入股票,一边再卖给有投资意愿的投资人。在此过程中,做市商可以从交易差价和交易佣金两方面获得收入。但由于只有在做市商首次出售库存股时交易价格差额较为明显,后续交易中交易价格差额则相当有限,因此按照比例收取交易佣金才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来源。
做市商当前不热衷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赚钱。有业内人士称,去年整个新三板市场的持续低迷,券商做10只股票,可能有7只在亏损。而具体到单个券商,情况更不乐观。
对此王晨表示:“做市制度运行近四年来,对新三板企业定价、交易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交投不活跃,做市商很难通过撮合交易的方式赚取佣金,甚至难以弥补成本,进而导致了券商做市意愿下降。”
在王晨看来,做市商出于风险规避的考虑,往往会以较低的价格引入初创企业的股票,然而这一结果却难以与企业预期相符。不仅如此,很多做市商在内部设置了各自的企业规模标准,王晨告诉记者:“每家券商标准不尽相同,但据了解财务要求都与创新层标准相近,也因此创新层企业比较受做市商青睐。这也导致了初创企业难以寻找到足够且合适的做市商。”
换言之,在新三板流动性有限,交易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只有优质企业才能长期带给做市商较高的成交量,进而获得较为丰厚的佣金。故而做市商更愿意为此类净利润较高的优质企业做市。
做市商更偏爱的优质企业或许并不满足于新三板目前有限的服务,进而筹划更长远的资本规划,比如A/H股上市,或被上市公司并购。部分企业基于未来的资本规划不想选择做市,做市商提供做市服务时更加谨慎,结果导致了整个市场达成做市意向的企业和做市商相比之前要少,整个做市交易也越发低迷。
“好企业不偏好做市,做市商却更倾向为好企业做市。”有新三板资深人士这样总结企业和做市商之间的“矛盾”。
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鲁先德指出,做市转让的规则决定了交易各方要在需求匹配的前提下进行交易。交易各方在诉求上的不均衡,说明做市交易的低迷并不仅仅是做市本身的问题,而是整个新三板市场生态的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新三板生态正处于量变到质变的前夜,做市商应积极参与到这一进程中。
亟待引入更多机构投资者
业内人士表示,做市券商与挂牌企业之间亟需建立新的默契,需要引入更多新的市场参与者,激发“鲶鱼效应”、提升交投活跃程度。
“做市交易目前困局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参与者过少,交投不活跃,做市商难以起到撮合交易的作用。想要做出根本性改变,最为重要的还是在于完善新三板的制度建设。”王晨认为,从长远来看,新三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新三板目前的低迷也是暂时的。
业内人士指出,不管是相比于协议交易,还是集合竞价,做市交易在流动性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由于做市商有报买卖价义务,市场上会时刻存在对手盘,而协议转让和集合竞价却很可能遇到因交易时缺少对手盘而无法成交的情况。从这一角度来讲,做市转让的未来仍值得期待。
广证恒生统计发现,2017年至2018年139家变更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的企业中,归母净利润超过3千万且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超过50%的转做市企业有9家,占比6.5%,较2016年减少4.5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在1千万以下且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超过100%的转做市企业也有20家,占比14.4%,较2016年增加0.8个百分点。这意味着,相比于规模较大且成长性较高的企业,规模不大但成长性较高的企业更热衷于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