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环节调整方面,“有必要根据不同消费品的情况,合理确定征收环节,而不能简单‘一刀切’地改为零售环节。”张学诞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目前已经具备条件的消费品,比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摩托车、小汽车、游艇和成品油等,可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尚不具备条件的消费品,可在未来条件具备后再适时后移到零售环节;对于完全不适合在零售环节征收或征管成本过大的商品,仍应坚持在生产环节征收。
当前,我国消费税为中央税,而本轮消费税改革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有望从中央税改为共享税,这同时可以起到弥补地方税收缺口的作用。当前,在营改增之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收体系亟待建立,消费税改革需整体推进的呼声渐涨。
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营改增之后,地方的收入减少,但是事权没有减少,是中央通过财力补助、税收返还的方式来弥补的。根本上还需要通过发展让地方从税收收入里面取得和事权相适应的财力,因此,地方税收体系的建设很急迫很重要,建议加速推进消费税改革,通过把消费税收入调整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收入,来调动地方积极性,维护消费环境,提高流通效率。
蒋震也指出,考虑到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以及消费税的征管,可以尝试一些税目由地方来征收,或者分配给地方,这样也可以激发地方政府扩大消费的积极性。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消费税改革还要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等相匹配,要放在整个税改的大盘子里考虑,在税收法定下还涉及启动立法等。因此,消费税方案出台可能还尚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