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学则建议:第一,应牢固树立并贯彻长江流域湿地大保护的理念。要加强流域湿地总量管控,把现有湿地面积作为管控目标,落实到流域内各省(区、市)、各县(市、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全流域和各省份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第二,积极实施长江流域湿地修复重大工程。《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已经完成了论证,长江流域重要湿地已纳入规划范围。各省(区、市)也要编制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规划,谋划实施地方的湿地修复工程,与国家工程形成完整的体系。第三,加强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立法正在加快推进,长江流域尚未出台湿地保护立法的省份,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出台立法,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的制定,在湿地总量管控、用途管控、湿地修复、湿地监测评价等方面,建立起具体的制度。第四,进一步增进长江流域的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湿地保护带来的福祉,分享到湿地保护的红利,推进实现共享发展。第五,探索建立全球视野下的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模式。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际上有关湿地保护修复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以国际视角应对长江流域湿地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不断提高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湿地的科技水平。第六,抓好长江湿地保护网络自身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