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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坚决取缔非法卖保险的网络互助平台
作者:jincvip 更新时间:2016-11-4 8:45: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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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于“9元加入,最高享受30万元保障”的网络互助平台或将迎来一次大洗牌。

11月3日下午,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就网络互助平台有关问题进行的答记者中表示,正在重点整治未取得业务资质,却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的互联网企业。同时,对相关网络互助平台的投资人,也将依法限制甚至禁止其在保险领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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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这已经是今年保监会第三次警示网络互助平台的风险隐患、经营资质等问题。

2016年4月,中国保监会联合十四个部门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就明确指出要重点整治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以互助等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

2016年5月3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记者问,明确表示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部分经营主体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稳定状况存在隐患,并提醒消费者可能面临资金安全难以保证、承诺保障无法兑现、个人隐私泄露、纠纷争议难以解决等风险。

保监会对不合规的网络互助平台作出了明确的界定。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

按照《保险法》有关规定,任何主体未经保监会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在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和宣传的过程中,不得使用保险术语,承诺责任保障,或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挂钩;不得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具备保险经营资质;不得非法建立资金池。

目前,保监会已经对水滴互助等网络互助平台负责人进行了重点约谈并通报监管意见。根据保监会的监测,目前有的网络互助平台已经开始整改,但仍有部分平台还存在误导宣传、向社会公众承诺责任保障等突出问题。对此,保监会将于近期对部分整改不到位的网络互助平台开展现场检查。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直言,下一步,保监会将对涉嫌违规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诱导公众产生赔付预期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的网络互助平台进行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对于相关网络互助平台的投资人,也将依法限制甚至禁止其在保险领域投资。

网络互助≠相互保险

由于目前市面上所有的网络互助平台均未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质,所以网络互助并不属于保险范畴。

事实上,根据保监会的界定,相互保险机构才是保险领域的“正规军”。相互保险组织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2016年6月22日,保监会宣布批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筹建,这也是中国首次批准筹建相互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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