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016年首贷学生
1、登录农信社助学贷款系统,用户注册(首贷学生注册后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自设密码)登陆系统填写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学校账户信息务必准确。
2、网上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后,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家庭困难证明(签有经办人姓名的村、镇证明,助学贷款预申请数据库比对成功的学生可以不必提供)等相关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格审查并网上予以审核确认。
3、经县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农信社助学贷款经办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贷款学生到指定营业部递交以下审批资料并办理申贷手续。
①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生、共同借款人的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费收费标准,高校账户信息;
⑤家庭困难证明(申请表有加注预申请比对信息的不必提供);
⑥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信用社审批通过后,学生到校报到后务必通过所在高校予以确认,省内高校学生由高校在线确认,省外高校学生带信用社出具的《高校确认告知书》到高校报到并盖章,然后寄回经办信用社,信用社依高校确认信息予以发放助学贷款。
2016年续贷学生
㈠ 办理农信社助学贷款的学生
1、登陆登录农信社助学贷款系统页面,用学生身份证号码登录。
2、登陆后在“贷款申请”菜单中发起“续贷申请”或“继续深造贷款申请”,然后对申请表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并网上提交申请。
3、县资助中心在线审核续贷学生“贷款申请”,学生无需到资助中心提供审核材料。专升本的学生办理展期贷款时,需上网填报展期贷款有关信息并携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续贷学生需经高校确认后,信用社才予以发放贷款。高校通过系统在线确认学生在校就读等相关情况,省外高校除在线确认外,也可以通过纸质《高校确认表》上签章确认,并将其回传(递)给经办行(社)。
㈡ 办理农行、华安保险助学贷款的学生
1、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农业银行、华安保险申请贷款系统
2、登录系统后,在主菜单中选择“续贷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续贷确认书。
3、学生携带《续贷确认书》到高校报到,经高校确认后邮寄到指定地点。
4、银行收到经高校确认《续贷确认书》后,分期分批予以发放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