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12.68, 0.22, 1.77%)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
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由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
纳税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
平均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
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
投资人、股东、出资人,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以上不累计加分,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信用
有不良记录的,每条记录减12分。
守法记录
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记录减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