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基于万科的报告披露以及新华社的报道,摩根大通认为资管产品也有相似去年银行通过伞形信托结构参与到股票市场融资的特性。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夏斌撰文指出,分析当前我国的金融风险,已不能仅仅沿袭过去银企之间简单的、仅仅限于借贷双方的债权债务分析关系。“目前一些银行为了降低成本、降低存贷比、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纷纷绕过监管,通过同业往来、应收账款、持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放的金融产品等各种方式,大幅增加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权,表现为第三类非银行金融资产。”
夏斌在文中指出,如果目前整顿策略简单,想一下子堵塞各种风险漏洞,去杠杆,很有可能出现像去年股灾前去杠杆时发生的市场动荡和“倒塌”事件。
而证监会于7月18日正式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则提高了私募资管产品监管标准,将股票类产品杠杆降为不超过1倍。
增持空间
面对万科A股价的跌跌不休以及随之而来的保证金压力,理论上宝能可以以继续买入来化解:一则挽救股价跌势和资金安全,二则巩固第一大股东地位。
既然以数百亿资金有备而来,宝能显然不会在交易规则上犯低级错误,其增持节奏亦显缜密。7月5日,万科A第二个跌停板上,宝能在尾盘豪掷14.9亿元购入7529.3万股,促成了次日的开板。7月6日,宝能再度少许增持,将持股比例精准止步于25%。
自从对万科的持股比例达到25%之后,宝能系已经连续多日“失声”,不料却被万科的举报信“透底”:宝能依然在增持,目前合计持股占万科总股本之25.40%。
那么,在现有的监管规则之下,在持股比例达到25.40%之后,宝能后续的股权腾挪空间还有多大?对于股权之争而言,这才是决定双方成败的核心命题之一。
对于以举牌方式来增持股权的投资者而言,30%是一道极为敏感的红线。若增持幅度超过30%,将随之面临更为严苛的规则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业内人士指出,当持股达到30%一线,且继续增持的话,就会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如果未能获得证监会的豁免,则需要进行全面要约,而非部分要约。在当前当事方争斗日渐白热化的情况下,宝能若想获得和风细雨的收场,恐非易事。
简单算一笔账,万科A在6个月内的最高价是22元(对应市值2134亿元人民币),万科H股6个月内最高价是20.95港元(对应市值275亿元港元)。剔除宝能自身持有的30%A股股权,理论上,宝能需要准备的要约收购资金高达1730亿元人民币,这显然是不可承受之重。
麻烦还在后头,即使宝能安然度过要约收购这一“障碍”,未来的增持力度也无法“彪悍”起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这一规则,业内称之为“爬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