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是调整纳税义务人因多获得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收的税收。2018年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改革,其中包括税率表的调整。新的税率表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同时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力度。
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由七个累进税率组成,具体如下:
1.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 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此外,对于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表的应用主要是根据纳税人的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纳税人的所得乘以相应的税率,然后减去速算扣除数。例如,一个纳税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0元,他应缴纳的税款为:150,000 25% - 31920 = 13,580元。
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税率表则是实现这一调节的关键。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在保持总体税负稳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结构,扩大了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减免,适当增加了高收入群体的税负。这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在实践中,应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税率表,以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