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向符合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它是利用财政贴息的方式,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教育质量和整体素质。
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一年级新生、在校学生及第二学士位学生,品行端正、学习优良、能正常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
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当期LPR进行调整。
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所需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可提供学生证明);本人在新学校已经预留的银行卡卡号及办卡行地址。
违约后果:如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将会产生罚息,国家开发银行将会在个人征信系统中记录,这将影响未来房贷、车贷等业务的办理。因此,借款学生应认真履行还款义务,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
风险防范:为防范助学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合同、受理证明等重要资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的期限和金额还款付息。同时,应避免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如发现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诈骗等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